2007年9月1日,《北京市锅炉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139-2007)正式出台,规定Ⅱ时段(2008年7月1日起)在用工业锅炉排放限值为:烟尘≤30 mg/m3,SO2≤50 mg/m3,NOx≤200 mg/m3。
该标准不仅是国内现行最高标准,甚至优于大部分西方国家制定的排放标准,当属世界领先。由此可见北京本次治理力度之大、决心之强。对于环保行业,此标准的出台是一次机遇,更是一次挑战,如何应对新标准,已成为各环保单位近期研究的工作重点。
2007年3月,我公司与西三旗热力厂签订采购合同,供应SKM-45脱硫除尘一体化设备2套,于2007年11月6日正式点炉。经一个月正常运行,12月中旬委托首钢集团环境监测中心进行检测,检测时采用NH4HCO3作为脱硫剂,检测结果已达到并优于北京市新标准。
在此项目经验基础上,我公司经过技术研发,对设备进行优化,已具备达到北京市新标准的实力。我们有信心承接北京市新建、改扩建项目,您同样有理由相信,我们可以做到更好。同时,我们也希望与更多的企业合作,携手建设蓝天工程,共同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添一份光、发一份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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