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生态环境热点!聚焦22年主要工作目标
浏览次数: 日期:2022年03月11日

  3月5日上午9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处理好发展和减排关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连续两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双碳”工作,强调处理发展与减排的关系,与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相比,有哪些变化,释放了什么信号?

  1、2022政府工作报告重点解析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过去一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出台碳达峰行动方案。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并留有适当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今年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处理好发展和减排关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两会生态环境热点!聚焦22年主要工作目标

  3月5日上午9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召开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大重要河湖、海湾污染整治力度,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完善节能节水、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等环保产业支持政策。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保护生物多样性,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要让我们生活的家园更绿更美。

  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能源革命,确保能源供应,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序减量替代,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推进大型风光电基地及其配套调节性电源规划建设,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纳能力。推进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建设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推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节能降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完善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政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2021年到2022年是国家“十四五”政策的开端之年,可以看到,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是2021年的延伸,其中生态环境治理方面连续两年强调了大气污染物治理、固废危废治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双碳”方面,重点行业降碳改造、能源低碳转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也成为了这两年政府工作中强调的要点。

  2、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政策梳理

  政府工作报告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与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显然是整体的重心所在,也明确了“十四五”工作的重点,那么关于这两点,国家近期发布的政策文件有哪些是值得我们重点关注并且参照执行的呢?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政策一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同时,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分别下降10%、5%左右,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推动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严控新增炼油产能。

  政策二 《“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将“无废城市”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城市或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

  统筹市域范围内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鼓励跨区域合作,加强设施共建共享。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以“三线一单”为抓手,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行产品绿色设计,构建绿色供应链,实现源头减量。结合工业领域减污降碳要求,加快探索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路径,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绿色园区建设,推动园区企业内、企业间和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实现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推动利用水泥窑、燃煤锅炉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开展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分类整治,加快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强化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开展小微企业、科研机构、学校等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服务。开展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推动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市场体系以及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监管体系,全面提升保障能力。

  政策三 《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

  加强对各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指导,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空间格局,建立全域覆盖、分类管理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全域覆盖、分类管理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区域战略中应用的实施跟踪,推动区域协同管控。协同推动减污降碳。

  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环境准入约束作用,提高协同减污降碳能力。聚焦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调整,深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协同减污降碳要求。加快开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以优先保护单元为基础,积极探索协同提升生态功能与增强碳汇能力。强化“两高”行业源头管控,将“两高”行业落实区域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管控要求的情况,作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年度跟踪评估的重点。不断完善政策管理和技术方法体系、国家数据共享系统,统筹推进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海域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联动实施工作。

  (二)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政策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要围绕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确保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把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作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严控增量项目,实施用能预警,加强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二是有力有序调整能源结构。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稳妥有序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低碳转型,逐步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三是加快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在城乡建设领域,将绿色低碳要求贯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大力实施绿色建造。

  四是加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提前布局低碳零碳负碳重大关键技术,把核心技术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五是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持续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巩固和提升我国碳汇能力筑牢基础。

  六是健全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全面清理现行法律法规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研究制定碳中和专项法等法律法规。

  七是加强绿色低碳发展国际合作。持续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

  政策二 《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

  《实施指南》中涉及炼油、乙烯、对二甲苯、现代煤化工、合成氨、电石、烧碱、纯碱、磷铵、黄磷、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钢铁、焦化、铁合金、有色金属冶炼等17个行业,并提出四项要求。

  一是引导改造升级。对于能效在标杆水平特别是基准水平以下的企业,积极推广本实施指南、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工业节能技术推荐目录、“能效之星”装备产品目录等提出的先进技术装备,加强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污染物减排、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公辅设施改造,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二是加强技术攻关。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单位创新资源,推动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绿色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相关设施装备攻关。推动能效已经达到或接近标杆水平的骨干企业,采用先进前沿技术装备谋划建设示范项目,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促进集聚发展。引导骨干企业发挥资金、人才、技术等优势,通过上优汰劣、产能置换等方式自愿自主开展本领域兼并重组,集中规划建设规模化、一体化的生产基地,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构建结构合理、竞争有效、规范有序的发展格局,不得以兼并重组为名盲目扩张产能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四是加快淘汰落后。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要求的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装置。对能效在基准水平以下,且难以在规定时限通过改造升级达到基准水平以上的产能,通过市场化方式、法治化手段推动其加快退出。

  来源:羽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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